教牧進修教牧學碩士課程(部分時間)

學位 修讀年期 學習模式
碩士 5年 部份時間
  • 本課程為部分時間課程,學員須於五年內完成36學分。副修跨文化宣教,須於六年內完成48學分。

課程特色

本課程為部份時間課程。

課程特色

  • 在職教牧可持續進修,以部份時間完成碩士課程
  • 可選擇副修跨文化宣教

必修科 (共 30 學分)

必修科:30 學分

BS1101 神學治學法 (入學五學季內或首五科內修畢) 3 學分
PS1101 教牧學(一):教牧的位分與職事 3 學分
PS1102 教牧學(二):教會事工管理與教牧領導 3 學分
PS1103 教牧學(三):教牧輔導 3 學分
PS1104 教牧學(四):教會教導事工 3 學分
MM1201 教會增長與宣教 3 學分

以下舊約、新約科目及系統神學科目任選四科(必須最少各選一科)

舊約科目
OT1201 摩西五經 3學分
OT1202 歷史書(一) 3學分
OT1203 歷史書(二)及但以理書 3學分
OT1204 詩歌智慧書 3學分
OT1205 大先知書 3學分
OT1206 小先知書 3學分
新約科目
NT1201 符類福音及使徒行傳 3學分
NT1202 約翰福音及書信、啟示錄 3學分
NT1203 保羅書信(一) 3學分
NT1204 保羅書信(二) 3學分
NT1205 希伯來書及普通書信 3學分
系統神學科
TH1101 神學導論、聖經論、神論 3學分
TH1102 天使論、人論、罪論、救恩論 3學分
TH1103 教會論、末世論 3學分
TH1104 基督論、聖靈論 3學分

選修科 (共 6 學分) - 於碩士班科目中選修

副修誇文化選修科 (共 12 學分) - 於碩士班宣教科目中選修

入學要求

  • 具神學院神學學士學位
  • 認同本院之神學立場
  • 須具現職之教會/機構推薦

畢業要求

  • 五年內修畢36學分(包括必修科30學分、選修科6學分)。副修跨文化宣教須於六年內修畢48學分(包括必修科30學分、選修科6學分和副修跨文化宣教科12學分)
  • 總平均成績達B-級(GPA2.7)或以上
  • 獲得學院及所屬教會推薦
  • 屬靈品格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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