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 | 修讀年期 | 學習模式 |
學士 | 4年 | 全時間 |
- 本課程為四年制全時間神學課程。學員須於四年內修畢160學分 (包括必修科140學分和選修科20學分)
- 學員如副修跨文化宣教,須於四年內修畢172學分 (包括必修科140學分和選修科32學分)
課程特色
- 有系統分階段學習整卷聖經
- 強調原文語法原理,特設基礎希臘文原文釋經科
- 講道學與原文釋經科相配合,講授及指導學員從原文釋經至釋經講道的整個過程
- 著重培養宣教視野,特設宣教學必修科目
- 特設通識科目,有助學員自發進深學習
- 可選擇副修跨文化宣教
必修科 (共 140 學分)
選修科 (共 20 學分)
聖經選修科:9 學分
其他選修科:11 學分
副修誇文化宣教 (共 32 學分)
聖經選修科:9 學分
宣教選修科:12 學分
其他選修科:11 學分
入學要求
- 具中學畢業或同等學歷
- 重生得救,接受水禮加入教會三年或以上
- 有事奉經驗,有美好見證,得到所屬教會推薦
- 清楚蒙召作全職事奉
- 認同本院之神學立場
- 入學試及格 (入學試包括聖經科,中、英文理解及應用) 和通過面試
畢業要求
- 四年內修畢160學分 (包括必修科140學分和選修科20學分)。副修跨文化宣教選修科為32學分,總學分為172學分
- 各必修科取得C-級或以上成績,總平均成績達B-級(GPA 2.7)或以上
- 獲得本院及所屬教會推薦
- 屬靈品格良好
- 簽署認同本院之神學立場